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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17年涉烟物品价格认定情况

 

来源:价格认证中心作者:王家贵发布时间:2018-01-15

2017年,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在发改委(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涉烟违法犯罪案件物品价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云价调控〔2016〕18号)和《楚雄州发改委、楚雄州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涉烟违法犯罪案件物品价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楚发改价认〔2016〕309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州“两烟”打假打私工作,以“质量优先”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涉烟物品价格认定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州涉烟案件物品价格认定工作。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及时办理。所有涉烟物品价格认定案件,提交材料齐全的,做到3个工作日内出具《结论书》,部分县市达到了当天受理、当天出具,使涉烟价格认定案件不过夜。

二、确保质量。所有涉烟物品价格认定案件,从协助书受理、实物查(勘)验、市场价格调查、测算、出具结论等都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确保所出具的涉烟物品价格认定结论科学、准确,有力的支持了全州“两烟”打假打私工作。

三、完成情况。

(一)价格认定数量。全年共完成公安机关、烟草部门提出的涉烟物品价格认定案件299件,其中:刑事案件(5万元以上)42件,行政处罚案件(5万元以下)257件;认定金额合计2811.59万元,其中:刑事案件(5万元以上)2742.29万元,行政处罚案件(5万元以下)69.30万元。

(二)价格认定标的。主要是烟草专用机械设备、通用设备、烟叶烟丝、真品卷烟、假冒伪劣卷烟等。其中:涉及烟草专用机械设备、通用设备价格认定案件1件,金额1502.28万元;非法经营烟叶烟丝价格认定案件37件,金额962.67万元;非法经营真品、假冒伪劣卷烟价格认定案件261件,金额346.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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